今年1-8月機車誤上國道件數共計278件,這是今早警車車上的錄影畫面。這機車騎士真的是太誇張了。
罰則:
33條4項 3000-6000(機車上高速公路)
43-1-1 危險駕車處6000-24000 (單手騎車抽菸、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、蛇行)
第一大隊說明
109年10月5日11點49分
國道1號北向36.4公里處交通事故
本大隊巡邏車於國道1號北向38公里處發現1部普通重型機車於車道上蛇行,周邊車輛紛紛閃避,於是鳴放警報器以手勢示意該騎士停靠路肩,該騎士一直在後方不斷蛇行,不聽從員警指揮。
巡邏車加速往前要前往較空曠處所,再示意該騎士停車,就從後視鏡發現該騎士於外線車道被一部小貨車擦撞倒地,員警見狀立即拿交通錐下車往後方奔跑約200公尺協助警戒,快要抵達之時,發現後方全聯結車煞車不及,往前追撞,兩人立即將倒地騎士往前拉,後方車輛陸續發生碰撞。
現場總計造成,包含機車、小貨車、全聯結車、小客車、客運車等10部車事故
一個大貨車駕駛、一個聯結車駕駛、一個機車騎士受傷送林口長庚,意識清楚
二名員警手部、腳部輕微擦挫傷無大礙。在現場協助處理事故,並回報狀況
資料與影片來源: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